針對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犯罪,全國人大對反電信網絡詐騙專門立法。10月1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寧所作的關于《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的說明。
同一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正草案)》的說明。會議還聽取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輝作的關于《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聽取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可明作的關于《濕地保護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并對《審計法》修正草案進行了再次審議。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形勢嚴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據很大比重。犯罪分子利用新型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鉆管理上的漏洞,利用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網絡黑灰產業交易等實施精準詐騙,組織化、鏈條化運作,跨境跨地域實施。據公安部透露,今年以來,公安部日均下發預警指令9.6萬條,成功避免1260萬群眾受騙,成功攔截詐騙電話12.2億次、詐騙電話14.1億條,共緊急止付涉案資金2770億元。今年1至9月,全國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26.2萬起,同比上升41.1%,抓獲犯罪嫌疑人37.3萬名,同比上升116.4%。2020年10月“斷卡”行動開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累計打掉涉“兩卡”違法犯罪團伙2.7萬個,查處違法犯罪嫌疑人45萬名;工信部集中清理電話卡6441萬張,人民銀行組織清理異常銀行賬戶14.8億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已經成為當前發案最高、損失最大、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犯罪,多發高發態勢難以有效遏制,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堅決打擊治理,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李寧介紹,制定專門法律是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實踐的迫切需要。從實踐情況看,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方面的制度措施不夠充分,金融、通信、互聯網等行業治理存在薄弱環節,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各方面責任制度,形成協同打擊治理合力;實踐中一些好的做法和政策文件需要上升為法律規定;現有法律規定總體上較為分散,不夠明確,針對性不強,各方面對于加強法律制度建設的需求較為迫切。
李寧表示,制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精準防治和問題導向,強化系統觀念、注重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加強預防性法律制度建設,為打擊遏制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法治支撐。
立法工作中注意把握以下幾點:一是立足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和依法治理,側重前端防范。關于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責任,刑法已做出多次修改完善,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有相關規定。本法主要是按照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的要求,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發生的信息鏈、資金鏈、技術鏈、人員鏈等各環節加強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設。二是“小快靈”“小切口”,對關鍵環節、主要制度作出規定,條文數量不求太多,增強立法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三是急用先行。本法是一部系統綜合、針對性強的專項法律,對實踐中迫切需要的制度安排作出規定,擬制定修改的電信法、網絡犯罪防治法、反洗錢法等其他相關立法針對電信網絡詐騙也可從各自角度細化相關規定,專項立法與相關立法相互配套、共同推進。
草案共39條,分為7章,主要涵蓋6方面內容:
一是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基本原則。強調堅持系統觀念,注重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全面落實打防管控各項措施;規定各部門職責、企業職責和地方政府職責;加強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建設。
二是完善電話卡、物聯網卡、金融賬戶、互聯網賬號有關基礎管理制度。落實實名制,規定電話卡、互聯網服務真實信息登記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業務盡職調查制度;對辦理電話卡、金融賬戶的數量和異常辦卡、開戶情形進行限制,防范開立企業賬戶風險;有針對性地完善物聯網卡銷售、使用監測制度。
三是支持研發電信網絡詐騙反制技術措施,統籌推進跨行業、企業統一監測系統建設,為利用大數據反詐提供制度支持。規定金融、通信、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統籌推進相關跨行業、企業的統一監測系統建設,推進涉詐樣本信息數據共享;要求互聯網企業移送監測發現的嫌疑線索。
四是加強對涉詐相關非法服務、設備、產業的治理。治理改號電話、虛假主叫和涉詐非法設備;加強涉詐APP、互聯網域名監測治理;打擊治理涉電信網絡詐騙相關產業。
五是其他措施方面,建立涉案資金緊急止付、快速凍結和資金返還制度;防范個人信息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有針對性加強宣傳教育;對潛在受害人預警勸阻和開展被害人救助;加強治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活動,規定特定風險防范措施和國際合作。
六是明確法律責任,加大懲處力度。加大懲處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金融賬戶、互聯網賬號行為,實施懲戒措施;對違反本法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及實施、幫助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的法律責任作出銜接性規定。據《人民日報》
責編:萬丹
來源:人民日報









